修國家安全法 初審通過解除山地管制區

    資料來源:106.11.15原視
    【Siku林瑋茜/Uliw李承遠 立法院】
    2017-11-15 15號在內政委員會,立委要求解除山地管制區,這樣一個戒嚴時期的產物,因為按照內政部長所提的三個顧慮,包括軍事上、山林保護以及對一般入山民眾行蹤掌握,這些根本都可以回歸到其他像是森林法等該適用的法,去作限制。 (國民黨立法委員 Sra Kacaw (鄭天財) 阿美族: 山地管制區它根本就是一個戒嚴時期的產物嘛,所以在這樣一個情況之下,無論你剛才講的那個三個層面,都應該要回歸到其他的三個法律。) (民進黨立法委員 Kolas Yotaka 阿美族: 70年以來第一個全鄉全境廢止的鄉在五峰鄉,對人民來說尤其對本席來說這是土地解嚴,國安法不修會讓我們住在裡面的人覺得,住在裡面的人都是有問題的人很容易犯罪的人,其實這是我們心靈上一個桎梏。) 內政部長後續也改口,指出其實後兩個顧慮是能夠克服的,主要是擔心國防部對於軍事上安全管制是否有疑慮。 (內政部長 葉俊榮: 第二個顧慮是對於山林的保護,第三個顧慮是對於入山的人行蹤的掌握,這兩個其實都可以克服,在國防部那一個顧慮沒有了之後,我認為解除所有的山地管制區,基本上就已經是目標了。) 而國防部則表示,他們是絕對支持解除山地管制區,因為目前可以用軍事設施管制區,以及要塞堡壘法兩個措施來規範處理,至於例外之處會再依原基法辦理協商。 (國防部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 陳寶餘: 那全面解管時候,到時候內政部警政署那邊,還會同我們國防部來辦,如果還有一些例外的部分,我們到時候也會按照這個法,一切都會跟我們原住民族經過協商,經過同意以後我們再來做,這個法裡面我們剛也特別定到這條,但是這個案子我們是絕對支持。) 在內政部與國防部同意之下,最後逐條審查時是解除了國安法第五條將山地列為管制區的規定,立委Kolas Yotaka、鄭天財以及孔文吉的版本加上行政院版修正條文,4個版本都通過初審出委員會,之後還需經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