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臺補登新措施 瑞芳地政主陽臺補登新措施 瑞芳地政主動報你知動報你知

    • 發佈日期:2018-03-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 類 別:機關新聞
    • 內 容:
    • 【新北市訊】即日起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辦理陽臺補登案件登記完竣後,地政事務所將會主動通知同一使用執照尚未辦理陽臺補登的其他建物所有權人可到地政事務所申辦陽臺補登,以維護建物所有權人權益。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許才仁主任表示,有部分早期領有使用執照建物於當時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時並未登記陽臺,新北市政府為了健全房地產權、保障民眾權益,化被動為主動,只要有受理陽臺 補登之測繪案件登記完畢後,地政事務所將主動清查同一使用執照但無登記陽臺的建物,以公文通知所有權人可以辦理陽臺補登,收到通知公文的建物所有權人,只要攜帶通知公文、身分證明文件及建物所有權狀到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填具申請書即可申辦。
    
    許主任進一步指出,以往辦理陽臺補登均需由建物所有權人向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等資料才能申辦,但一般民眾往往因不諳相關規定 ,申辦過程勞神費時,本項便民服務新措施,大大簡化民眾作業流程,且陽臺補登後可反映建物的實際價值,以達保障民眾產權及健全房市之效益。
    • 聯絡人:許舜翔
    • 聯絡單位: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 聯絡電話:02-24974106轉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