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減負擔、房東享稅優,租金補貼創雙贏,房東勿當漲租籌碼

    資料來源:115.05.18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住宅發展組
    為減輕國內租屋族之負擔,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自111年起奉行政院核定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擴大對租屋族群的居住協助共計83萬戶。依113年租金補貼案件統計分析,續約戶數租金持平者超過九成,顯示已經接受政府租金補貼之承租戶租金上漲比例有限。然近期因國際情勢鉅變導致原物料上漲,物價指數亦隨之起伏,整體租屋市場呈現上漲趨勢,尚非租金補貼政策造成。
    房東(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之房客,除了幫房客減輕租屋負擔外,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經地方政府認定者,可享有房屋稅、地價稅及綜合所得稅之稅賦優惠,國土署已積極透過電視、廣播及網路等媒體加強宣導,鼓勵房東將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房客,後續也將結合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房東服務總會、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等眾民間團體並結合地方政府加強宣導,讓房東更瞭解公益出租人之相關措施及解決疑慮。
    對於報載有房東針對申請租金補貼之房客提出不同租金定價,內政部每半年公布各行政區租金市場行情,民眾於租屋前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查詢;另依據內政部地政司所訂定之「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出租人不得在契約中規定限制申請租金補貼、房東稅賦增加時轉嫁由房客負擔等保障房客權益等條款,也都是房客在簽約時要注意的事項。
    國土署表示,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可享有公益出租人所得稅等稅捐減免優惠,鼓勵房東放心將房屋出租,一起用好房做好事。房東如有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情形,房客則可以拒絕及主張無效。若房東進而作為定價漲租之籌碼或負擔所增加稅賦,房客並可向縣市政府消費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改正(或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保護專線,轉接至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如不改正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又仍拒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國土署提醒,遇有租賃糾紛者也可透過「住宅租賃糾紛諮詢專線」02-412-8518轉2再轉6,暸解如何於法律上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單位主管:蘇崇哲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25
    發稿單位:住宅發展組